关于推选优秀班级心理委员的通知
各学院(学部):
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江西省大学生5·25心理健康教育月系列活动的预通知》活动要求,决定在全校范围开展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推选活动。相关要求如下。
一、 推选对象
全日制在校生(含本专科生、研究生),且至今连续担任2年以上班级心理委员,时间截止计算至2022年6月。
二、 推选条件
1、理想信念坚定,政治方向正确,能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道德品质优良。
2、担任班级心理委员期间,积极参加校内外组织的心理委员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,任职期间至少获得1次校级优秀心理委员。
3、积极组织实施班级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组织参加校级以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,促进班级同学心理健康发展。
4、关心关爱同学,在消除班级同学心理困扰、化解班级同学心理危机等方面,有效提供陪伴、朋辈辅导或转介等心理支持。
三、推选流程
1、4月20日前,各学院(学部)完成初选,提交相关材料;
2、4月20-21日,中心根据事迹材料对所有候选人进行评选,选出1名同学作为全省首届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候选人;
3、4月21-27日,中心对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;
4、4月28日-5月10日,拍摄候选人工作视频,报送候选人事迹材料及视频。
四、报送要求
1、各学院(学部)要重视此次推选工作,动员符合条件的心理委员参加此活动,按照推选条件筛选候选人。
2、各学院(学部)要指导推选人认真填写《优秀班级心理委员评选推荐表》(报送纸质稿),撰写《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事迹材料》(报送电子稿),详见附件1-1、附件1-2 。
3、按时报送材料,电子稿于4月20日前发送到肖璟老师oa邮箱,纸质稿于4月20日前交到三江校区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
江西理工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2022年4月14日
附件1-1
优秀班级心理委员推选推荐表
姓名 | | 性别 | | 出生 年月 | |
政治 面貌 | | 在读 学历 | | 年级、班级和专业 | |
担任心理委员的起始时间 | |
候选人事迹摘要(含心理委员工作概况,不超过200字) | |
近3年获校级以上心理委员相关工作主要荣誉 | |
本人签名 | 以上所填情况属实。 签名: 年 月 日 |
学院推荐 意见 | 盖章 年 月 日 |
附件1-2
优秀班级心理委员候选人事迹材料
(标题) |
个人事迹(不少于2000字) (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事迹材料,可另附页,不得插入图片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