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理工大学心理咨询中心回访制度
为更全面、真实地了解咨询者的心理健康状况,对心理学生进行心理回访,进一步的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特制订本回访制度:
原则:全覆盖
回访流程:
礼貌问候--自我介绍--寒暄--了解心理康复情况—心理健康宣教--满意度调查--相关信息介绍--感谢--登记回访信息;
回访形式:采取实地跟踪及电话回访形式;
回访时间:在咨询者咨询心理问题一周以内;
回访内容:
(一)以关心问候为目的,了解咨询者心理康复情况;
(二)提供义务咨询,帮助咨询者与各科专家联系等;
(三)咨询者对咨询中心各环服务的满意程度;
(四)咨询者对咨询中心的意见、建议和需求。
回访咨询者注意事项:
(一)回访咨询者时言语亲切,态度诚恳,有耐心和爱心;
(二)帮助咨询者时不应随便承诺,有寻求帮助的咨询者,能做到的,尽力去帮助,如实在无能为力的服务,要向咨询者解释清楚,得到咨询者的理解,做到诚信服务;
(三)回访后若了解到特殊情况,一定要做好记录,再进一步沟通 ;
(四)礼貌用语;语言要亲切;语气柔和;端正的姿态;保持良好的心情和微笑。